改善校舍不足5年停办 涉款5亿
审计报告发现,有26间学校在改善工程完成后不足5年便停办,不符合教育局所订立的批出改善工程準则,平均每间改善费为1900万元,共涉及4.94亿。现时该26间空置校舍中,有3间拆卸,6间丢空,余下17间被重新分配作学校或其他用途。审计署建议教育局日后在规划及批准工程时,审慎评估校舍是否会继续使用等因素。
涉26校 3拆卸6丢空
报告指出,有4间校在改善工程完工前便空置,其中两间是因学校重置,1间是学校合併,另1间是其他原因。另有22间在工程完成后5年内停办,其中11间是因学生人数减少。
有学校于2000年已收生不足,校舍有24间课室但只开办9班,但局方2001年开始研究改善工程,至2005年完成,改善费用3300万全由政府承担,完工翌年学校即因收生不足停办。局方回覆审计署查询时指出,2001年时未有迹象该校将停办。
空置校数据库有漏网
教局空置校舍数据库共录得234间空置校舍,其中105间未使用,佔45%,空置时间ABC长达35.6年。但审计报告指此机制无法识别和处理个别个案。局方数据库以2005年资料为基础,其后根据区域教育服务处提供的资料更新,惟审计署利用学校注册资料抽样检查,发现有14间不在数据库内,其中1间于1946年停办,已空置69年,有12间于1989至2011年间停办,余下1间停办日期没有纪录。
105间未使用的空置校舍,有3间属房屋署,29间属教育局辖下,佔27.6%,大多位于港岛和九龙,平均每间2650平方米,其中尚未分配的8间,平均已空置6.4年。
另有73间空置校舍属于地政署辖下,佔约七成,多数位于新界,平均面积为3204平方米。审计署认为地政对空置校舍短期用途安排可作改善,确保有兴趣团体可轻易查阅有关资料。地政总署回应指整体上接受报告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