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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运动实操案例-被山洪冲走死亡

来源: http://www.tuozhanm.com/huwai/    作者: 铭润户外俱乐部    添加时间:2015-02-05 13:55
 
 
2006 年 7 月,21 幸被山洪冲走死亡.12名“驴友”告上了法院,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人身损害 赔偿费152854元,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20万元,以上被告负连带赔偿 责任。
 
2006年6月底,被告XX县XX在时空网上发布召集组团到XX 进行露营活动的消息,被告XX得知此消息后,便邀请原告的女儿骆X 一起参加此次户外露营活动。7月8日,在被告XX的召集下共有13 名成员前往XX露营地。参加队员按被告XX的要求向其交纳了 60 元的费用,当晚该团队在XX河床裸露的石块上扎帐篷露营。
 
7月8日晚至9日凌展,该团队露营地区连下几场大暴雨,9日清 展7时许,山洪暴发,此时原告的女儿骆X与XX同住一个帐篷内, 骆X尚在熟睡,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,被山洪冲走。险情发生后,在当 地政府组织的搜救队的搜寻下,在下游离事发地约3公里的河床找到 骆X的遗体。原告认为,此次出游的组织者兼领队被告XX未持有任 何经营旅游业的合法证照,亦未考虑7月正值雨季,气侯灾窨多发等因 素,且未安排人员守营。被告XX是一个具有较丰富经验的户外活动 者,此次邀请骆X同团出游理应对駱X的随队出游负安全防范义务,其 未提醒和要求骆X擻离危险地带,ABC终导致悲剧发生。
 
作为同行的其 他被告,由于同一团队,他们之间应形成一个相互关照、相互救助的义 务关系。然而,他们竟无一人告知骆X紧急撤离。为此,此次出游的组 织者兼领队被告XX以及其他参团成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岁的年轻女子骆X参加一次XX露营活动时,不 为此,骆X的父母将组织者及一同出游的XX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