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工仔被公司炒鱿 遣散费点样计?
经济环境不明朗,先后有企业裁员冻薪,万一不幸被公司裁员,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如何计算?两者又有甚么区别?
虽然没有人想这些「大吉利是」的情况发生在自己身上,但为了以防万一,ick 综合以下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的5件事:
1. 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如何区分?
遣散费(Severance Payment)是指公司因裁员等原因将员工解僱时,依法支付的补偿金。
根据劳工处网页,僱员按连续性合约受僱不少于24个月,并因裁员被解僱、合约期满后不获续约、或遭停工时,僱主必须付遣散费。
而长期服务金则会付给受僱满5年、并非因过失等情况被解僱的僱员。
2. 遣散费怎样计算?
假如你是月薪制僱员,遣散费计算方式有两个公式:
- ABC种公式
遣散费=(ABC后一个月的工资 X 2/3)X 服务年资
这种计算方式多用在固定月薪的职业,如文职。
- 第二种公式
遣散费=(ABC后12个月平均工资 X2/3)X 服务年资
这种计算方式多用在每月收入金额不一的职业,如销售员、地产经纪等。
3. 遣散费有封顶?
无论是ABC种还是第二种公式,遣散费计及的月薪均以22,500元的三分之二(即15,000元)为上限。
换言之,无论是月入30万的行政总裁或是月入4万的中层员工,只要工作年资相同,遣散费亦会相同。
假设僱员A及B分别月入30万及4万,他们均工作了4年,由于遣散费均以上限15,000计算,二人的遣散费约为:
(22,500x 2/3)X 4=60,000元。
大家亦可参考东亚银行的遣散费计算机作相关计算。
3. 遣散费要跟强积金对沖?
根据法例,僱主可使用强积金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,来抵销支付予僱员的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。
假设僱主A为僱员C供的强积金值约70,000元,及后必须支付遣散费60,000元。僱主A在支付遣散费后,可申请从僱员C的强积金户口僱主供款中扣除60,000元,变相用强积金支付遣散费。
不过,如果僱主A为僱员C供的强积金只值约50,000元,并不足以支付60,000元的遣散费,扣除强积金供款后,僱主A仍要多付10,000元的遣散费。
强积金管理局亦指,若僱主没有支付全部遣散费,僱员亦可申请从僱主的供款中提取有关款项。
因此强积金对沖机制亦受批评,ick 曾报道,虽然强积金对沖会减少解僱员工的成本,但亦有意见认为废除对沖能令僱员在待业期间有更多保障。
4. 遣散费跟长期服务金不能兼得
对于受僱满5年的员工而言,虽然他们可以获长期服务金,但遣散费跟长期服务金两者不能兼得,只能选择其中一项。
5. 僱主要何时支付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?
根据《僱佣条例》,僱主必须于收到僱员以书面发出申索遣散费的通知后的2个月内,向僱员支付遣散费;而长期服务金则须在僱佣合约终止后7天内向僱员支付,但支付给已故僱员的家属的期限则另有规定。